今年29歲的徐青(化名記憶體)大學畢業後一直閑在家裡等吃喝,還將一名女網友帶回家長期同居。面對父母勸說,他稱父母有義務養自己。最近,被啃老長達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將兒子訴至北京海澱法院,並申請強制執行趕獨生子出門。(7月30日《京華時報》)
  人常說,三十而立。可年近30歲的徐青根本就沒把自己當成年人,別說是生活與事業上的“立”,一個成年人竹北買房應有的責任意識和價值觀恐怕在他心中都尚未形成。出現這樣的啃老“極品”,其教育軌跡中固然有著失敗印記,但我們同樣應該意識到:啃老已不是一種偶然現象,它十分普遍地存在著。當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啃老、認同啃老,出現徐青這樣的極端案例也就不足為奇了。
  啃老這一話題,此前在輿論場中已被議論了許久。批判者有之,贊同者有之,同情者亦有之。在現實壓力之下,啃老真的情有可原嗎?我以為在剛剛進入社會、步入職場之時,可以接受父母的一些物質上mSATA的幫助,但決不能產生依賴心理。生活壓力確實大,但年輕人,有的是精力、魄力,作為中流砥柱不去扛起責任,直面壓力,難道要將壓力轉嫁給年邁的父母甚至是爺爺奶奶?平心而論,與父輩們年輕時所處的環境相比,如今的年輕人有了更多的成功機會,有了更廣闊的施展平臺,為什麼不去自我拼搏卻選擇啃老呢?
  或許有人會說,別人都啃老,自己不啃就會慢人一步;有人覺得,生活成本不斷飆升,不啃老難以立足。誠然,這些都客觀存在,燒烤但對於個體而言,缺乏自我拼搏,不付出汗水和努力,其實是沒有資格埋怨環境的,若自身沒有夢想且懶惰成性,即便給你廣闊的平臺,你又能施展什麼?
  當然,政府和社會需要努力的,是為青年人提供盡可能平等的跑道,讓每一個青年都可以在這裡毫無顧忌地放飛夢想,揮灑汗水。少一些拼爹現象,就會多一份自我拼搏;少一些就業潛規則,就會讓青年多一份信心。一個個有夢想的青年,可能來自不同的家庭,有貧有富,但這並不應預防癌症決定什麼,重要的是,要能為每一個努力拼搏的青年儘力提供公平的機會,使他們無論來自哪裡都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
  然而,看待青年的機遇問題,仍需重申一個常識:公平的機會和平臺,都只是青年施展本領的必要條件,最關鍵的仍要看青年自身願不願意為夢想拼搏,敢不敢迎難而上。像徐青這樣,即便父親為其找了工作仍以“沒意思,不想乾”為由放棄,隨後7年閑在家,其自暴自棄的程度已經令人咋舌,即使為其創造再多的有利機會也無濟於事。
  一個青年,最不能缺乏的是血性。即便社會存在不公,即便房價依然難以承受……但未來是青年人的,未來是什麼樣,是由青年人今天的行動決定的。
  回到此事,法院最終支持徐青父母的騰房申請,被趕出家門的徐青以後會怎樣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知道,一個存在普遍啃老現象的社會是不正常的,一個主動選擇啃老的青年無疑失去了青年人最寶貴的血性。
  文/寇宇龍  (原標題:為什麼是啃老,而不是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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